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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国家崛起你应该生几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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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国家宣布放开二胎政策后,要不要生二胎成了朋友圈里一个长盛不衰的话题。有人对此交口称赞,有人冷眼旁观,也有人冷言冷语,壹读君(微信:yiduiread)其实不怎么赞成单身青年男女生二胎的,咳咳。

今天有一位朋友,更加在意政府为何总是对我们自己的婚姻和生育指手画脚?

古代政府为何要管生孩子的事?

在先秦,户籍制度不是那么严格且和平的年代,对于结婚年龄官方只是出台一个指导意见,主要是基于优生优育的考虑。两个人都发育好了才容易顺利生出健康的孩子,而且,如果做父母的人自己都还是孩子,也很难成为合格的父母。

《春秋·榖梁传》就记载:“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这里只是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下限:男子20岁弱冠,女性15岁及笄,就可以算大人了,可以嫁娶结婚。但是男人到三十岁再娶妻;女人二十岁再嫁出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可是这样的好日子很快就结束了。

汉代承袭秦代的“编户齐民”,完善了户口登记制度。皇帝发现,“人口=税收”啊!于是开始对嫁得晚的女孩家庭征收单身税:女孩到年龄不嫁,家里的税负按正常的五倍算:“以十五为始嫁之年,失时不嫁,则以五算罚之。”

汉末大战频繁,到了晋代,皇帝们面临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于是规定:女孩子到十七岁还没出嫁的话,就让地方官随便分配给单身汉。《晋书·武帝纪》说:“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感觉这种待遇也就比牲口稍微好一些。

到了南北朝,皇帝们不仅需要劳动力,更需要扩充兵员。于是疯狂地要求百姓加快繁殖速度。以前的朝代女孩子们是15岁开始陆续嫁人,南北朝是15岁以前必须嫁出去,否则家人要坐牢。——“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宋书·周朗传》)

而北齐皇帝高纬下令:百姓子女二十岁以下,十四岁以上仍未婚配的,全部由官府分配结婚对象,家长如隐匿,则处以极刑!同样,唐朝安史之乱以后,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就要结婚。

但是,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社会里,当人口数量已经接近或超出土地能够供养的极限,更多的人口并不能给统治者带来更多收益,反而会有很多麻烦。所以人口规模自北宋第一次突破一亿后,后来的统治者就没太纠结老百姓什么时候结婚的事了。

与此类似的是中世纪的欧洲,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人多地少,于是官方提倡禁欲和独身。后来又把没法继承爵位的私生子、破落的骑士、无地的农民全都打发到东方去打仗,抢钱、抢地、抢商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口过剩和资源不足的问题。

十五世纪欧洲人发现了新大陆,又可以把多余的人口派出去殖民&抢劫,所以就更懒得管大家多生少生、早生迟生的问题了。

近代以来为何也要管生孩子的事?

马寅初将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引入中国的时候,正赶上冷战,国家四面树敌正需要人多壮胆的时候,结果他被整得要死。后来多出来的那些人口怎么办?城里的年轻人被赶到附近的农村干农活,惶惶然度过青春,虽然吃不饱,但也还饿不死。至于真正生活在闭塞且人口稠密地区的农民,可就没这么走运了。

工业革命以后,新兴的第二产业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农村的剩余人口正好可以变成产业工人。政府从工业中获得诸多好处,自然要保障廉价劳动力的供应。穷人虽然招人嫌弃,却是国家财富的来源。

直到现在,虔信19世纪经济学的保守政党非常执着地反对堕胎,甚至反对避孕,从经济学上解释就是,他们要确保穷人,也就是廉价劳动力的供应。一个没有做好准备的母亲和她的孩子,最容易成为穷人中的一员。 

人跟动物的本质差别并不在生物学上,至少不全在此,而在于人的自由意志和社会属性。认为孩子出生、脱离母体之后才开始算是一个人,不管是伦理上还是法律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大问题,至少也符合中国传统。

一定要纠结说生物学上一颗受精卵就已经是一条生命,替他想象一番美好的未来和子子孙孙的繁衍,不过是一种虚妄。何况,任何生命的存活都是以其它生命为代价的,所有的生命都会死,真正的慈悲应该是减少不必要的痛苦,以及尊重他人的自由意志。

由此,在堕胎这件事上人们的态度就分成了两类:Pro-life即“反对堕胎”,和Pro-choice即认为怀孕的女性有权选择是否生下孩子。所谓的Pro-life,是否真正出于尊重生命无法可知,Pro-GDP的色彩就明显多了。

思想仍然停留在19世纪的保守政党反对安乐死大约也是出于同样的动机:把濒死病人的痛苦,转化为GDP的助燃剂。

专制国家的生育管理

在专制主义国家,政府控制民众生育的企图甚至不需要掩饰。

比如在内战之前西班牙共和国政权是允许离婚的。而内战之后的西班牙法西斯政权,宣称要保护罗马天主教的家庭教条,当即取消了人们的离婚权。

意大利法西斯时期,墨索里尼要求25—35岁的单身男子(除牧师、僧侣、士兵以及严重残疾者之外)缴纳“单身税”。

1966年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NicolaeCeausescu)宣布“不生育孩子的人就是背叛国家的人”。要求每对夫妻至少要生四个孩子,不孕的女性要额外交税。派驻公务人员到基层按月盘查女性,禁止离婚、禁止避孕、禁止堕胎。

在他的努力下,罗马尼亚新生儿出生率大幅升高,同时大幅升高的还有怀孕女性和新生儿的死亡率。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他决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后,再发出生证。如果婴儿未满月就死去的话,“大家就当无事发生过”,这样一来死亡率自然就“降”下来啦。

至于现代民主国家,政府名义上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理论上也是有任期的,所以不会强行命令民众必须多少岁结婚,生几个孩子。但是会收取单身税或补贴有孩子的家庭,间接收取单身税。

俄罗斯自1987年起对不生孩子的夫妇征收“无子女税”,税率高达月收入的6%,这些钱被用来补贴产妇和多子女家庭。

2015年初,韩国也推出“年终结算改革方案”,据相关机构测算,税制改革之后,年收入两千多万到三千多万韩元(1000韩元约合5.7人民币)的未婚职场人要多缴纳20万左右税金。

虽然交税痛苦,总算好过没有选择。感谢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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