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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美国排名前十大学食堂有多难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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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几天食堂的饭实在是太难吃了,所以特地写一篇文章来缓解一下内心的痛苦。

(一)

我们学校的食堂commons,据说在美国大学食堂排行榜上,是位列前十的。我琢磨着评估的机构可能是疯了。

更要命的是还经常有别的学校的朋友看了排名来问我,说你们学校的食堂是不是超级好吃啊。面对着他们充满艳羡和希冀的脸庞,我也只能眼含热泪地说,热水还挺好喝的吧,有一种浓郁丝滑的热水味,还有就是外面买来的甜甜圈也不错。

我有朋友说,每天去commons,简直就是为了生存折腰。我安慰她说你就当是修行吧,说不准哪天就大悟大彻了。

为了在commons活下来,大家开发出了各种天马行空的食材搭配方式,什么蛋黄酱拌青豆、番茄汤泡意面,生菜淋了酱油进微波炉,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不过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实验,公认和其他食物最百搭的还是温水——温水送服。

(二)

昨天晚上commons做了煎金枪鱼。那个鱼,看上去就古意盎然,想必是已经在我校的冰柜里阅尽沧桑了。食堂的师傅们又特别关心学生的健康,生怕我们吃坏了肚子,恨不能把每块鱼都煎上个把时辰,黑亮黑亮的才能罢休。关汉卿笔下响当当的铜豌豆是蒸不烂、煮不热、捶不扁、炒不爆,我们这是好好一块鱼,愣给煎成切不开、插不住、咬不动、咽不下响当当的一块铁疙瘩。

当我正在使尽浑身解数、奋力切鱼的时候,我的朋友忽然抬头问,你说我们明明是个靠海的州,为什么要吃冷冻鱼?我思忖良久:“恐怕大家都去捕龙虾了,渔业并不太发达。” 那么问题就来了,龙虾呢?龙虾在哪儿?当年有学长在知乎上说Bates食堂有龙虾的,现在看来肯定是和招生办串通一气,出来骗人的。

回来接着说那块煎金枪鱼。它的色泽,好似炭块。它的口感,仿佛葡萄酒软木塞。它的味道,更是一言难尽、不堪回首。细致一点说,就是那块鱼外面浇了柠檬汁去腥,但是柠檬汁并没有渗进去。所以倘若沿着它一圈吃,会酸得牙根发软,切到里面,又腥到怀疑人生,而中间过渡的位置,更是完美融合了酸和腥,取其糟粕,去其精华,妙不可言啊。为了压住这腥味,我啃了一口苹果,结果就是人生第一次尝到了腥的苹果。此时我的朋友已经笑得快要岔气,我只能咬着后槽牙一字一顿地说:“你也拿个苹果吧,过这村没这店了。”

如果只是吃了一块煎过了又很酸的鱼,也不算什么不得了的大事,毕竟这也算是我commons的正常发挥。只能说这条鱼不适合和苹果搭配,应该沿用commons的传统吃法,温水送服。然而这个故事最屈辱的部分是,我们各自吃下一块鱼之后,仍然饥肠辘辘,想再找点东西吃。在食堂里搜刮了两圈,最后绝望地对视一眼,神情哀婉而肃穆地又各自拿了一块鱼放在盘子里。

我的朋友为了在这种绝望的氛围中找点乐子,拿了个大盘子把那块鱼端正妥帖地放在当中,又仔细挑了了几块小菜摆在一旁,最后沿着边缘淋了一点酱汁,假装自己在吃法式大餐。他吃完第二块鱼以后闲着没事,尝了一口那个小菜,神情复杂地说:“你学过反衬的表现手法吗?我现在忽然觉得刚才那个鱼挺好吃的。”

(三)

今天我怀揣着昨天的惨痛回忆,又去了commons。

早餐一言以蔽之,曰食不能。鸡蛋不放盐,蛋糕两斤糖。为了转移注意力,我们深刻讨论了一个和豆腐脑该吃咸的还是甜的同等重要的问题:应该先加麦片再加牛奶,还是先加牛奶再加麦片。

正在温水送服蛋糕的时候,看见我的朋友坐在对面,一边啃干面包,一边低低地哼歌,双目无神,表情哀怨。仔细分辨了一下,是洛天依的《千年食谱颂》:

小笼包 叉烧包 奶黄芝麻豆沙包

大肉包 菜包 还有灌汤包

北京烤鸭 麻婆豆腐

蒜泥白肉 担担面 酸辣粉

还有那炸酱面

挺高兴一首歌,在此情此景下,愣被他唱出一种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风雪夜攥着最后一根蜡烛,梦里依稀是温暖的壁炉和丰盛的晚餐的感觉。艺术源于生活。我觉得或许他可以把这首歌的伴奏乐器改成箫或者二胡,弄一个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惨绝人寰留学生版,说不定能火。

(四)

想起前段时间,我们一群饱受commons摧残的人到一个已经毕业的学长家吃饭。学长教导我们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不吃只能是消极反抗,你们要积极一点。想想commons一顿七块钱,一定要抱着吃回一块赚一块的决心,把它吃穷,吃垮。

精神我领会了,但是把commons吃垮,有心无力。爱莫能助。

那次去吃饭,有学妹做了夹豆沙馅的铜锣烧。两大盒顷刻间就被瓜分殆尽,乃至存在冰箱里的豆沙馅都被大家掏出来那勺挖着吃了,刮得碗都不用洗的。好好的人,能被逼到干吃豆沙,也是人间惨剧。

大家一边刮豆沙,一边闲聊初中的语文课本,说到《送东阳马生序》那一节,忘记了谁突然说,你们觉不觉得,Bates同时占了其中的两点:“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 和“无鲜肥滋味之享”。

(五)

经过了commons一年的洗礼,深刻理解了民以食为天的意思。

我在国内的朋友说杜甫的《赠卫八处士》如何如何好,“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如何如何感人肺腑,我却全然忘却了过去学诗的经历,满脑子只剩下了“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滋滋冒热气,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又或者有人问我《西洲曲》写了什么,那当然是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听起来也很好吃的样子。

(六)

有时候国内的朋友问我,什么时候会想念北京。我说可能是吃到commons硬得硌牙的五仁豆腐或者说生化豆腐的时候,也可能是十五买了所谓的元宵,第一口没咬着馅第二口咬过了,跟爹妈汇报说今儿吃了水晶馒头的时候。然后他们自然是都笑我没出息,天天就惦记着一口吃的。

我也任他们调侃,没什么所谓。 其实饮食一事,说小了果腹充饥、口腹之欲,说大了却也是一门充满人间烟火气的学问。其中的乐子,也早就超越了食物本身,而有着一种悠然的韵致和生活的趣味。吃的东西是一个地方的生活最浅层次也最深刻的表达,想念炸酱面,其实也就是想念鼓楼,想念满城的灰鸽子,想念那些说话是装垫台(中央电视台)的人了。

就比方说,崔岱远曾说北京吃饭讲究一个口味纯正,泾渭分明,热的就是滚烫的,凉的就是冰凉的,最好是带着冰棱子。而我在这边吃了这么多顿饭,大多数都是温温吞吞粘粘乎乎磨磨叽叽的叫人不痛快,偶然某一日去一个印度餐馆,吃到一种浸在冰水中的小糖球。一口咬下去,冰丝丝的甜,心也仿佛被小猫爪子轻轻扫了一下。那一瞬间,心念一动,是想念北京了。

作者介绍:海遥,90后留美学生,公众号作者,海淀区非著名话痨。生于大连,长在北京,贝茨学院古典研究和艺术双学位在读,辅修欧洲历史。日常大部分时间贡献给看书,摄影和写作,此外喜欢做手帐,看话剧,听粤语歌,收集潮流玩具,抽空睡觉。在北京的书店里度过了许多温暖而快乐的时光,并因此产生了一本小书《灯火夜未明:京城书店岁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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