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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8年转学新规发布 西城转入仅限小学3-5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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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

一、申请转学条件:

1。本市外区转入:需同时具备“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内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承租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外省市转入:个人居民户口同“本市外区转入”;单位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登记

(1)时间:2018年7月9 日(周一)—12日(周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3)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转学条件中涉及的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证明,及教育ID号(8位,本市外区转入)或全国学籍号(19位,外省市转入)。

2。西城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是否符合接收转学条件。

3。西城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完成)

4。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5。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三、补充说明:

1。转入仅限小学3-5年级;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各年级是指2018年9月1日开学后的年级)

2。由于西城区部分学区学位不足,如果学区内学位不足,将在相邻及相近学区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3。转学登记结果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建议家长提前安排好时间,以免长时间排队等待。

咨询电话:66151858

朝阳区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2017-2018年校历安排,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18年7月6日至12日

二、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新户籍所在地或变更后的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2。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表》或学籍证明(须注明全国学籍号)

2。全家户口簿

3。出生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四、转学流程

(一)小学阶段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在“2018年朝阳区居住地对应学校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一所学校,请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居住地对应服务学校联系转学事宜。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在“2018年朝阳区居住地对应学校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多所学校或学生本人为北京市朝阳区集体户口及联审通过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等情况,请学生家长于2018年7月6日(星期五)至7月12日(星期五)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采集、预约学生转学材料审核时间,打印“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协调转学预约登记表”,并于预约时间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协调转学预约登记表”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团结湖南路1号)办理协调转学登记审核手续。

(二)初中阶段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转学登记审核手续;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到并提交材料;

3。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进行相关操作,并随附件上传材料照片。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2。非本市户籍学生由外省市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至7月3日(星期二)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

选择“转学”端口,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信息采集、预约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时间,并于预约时间到朝阳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提交相关证明证件材料。

学生取得《就读证明》后,分别按小学和初中办理流程进行相关手续审核。

3。朝阳区初中转学咨询电话85967039;朝阳区小学转学咨询电话85967525。

丰台区

丰台区2018年暑假前后义务教育阶段转学(转入)工作安排

一、办理流程及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

小学五年级:7月9日

小学三、四年级:7月10日

小学一、二年级:7月11日

初中一年级、二年级:7月9日至10日

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以上年级指本学期学生所在年级。

2、复审:暑假期间。

3、学校通知分配结果:暑假开学后第一周内。

二、申请材料

1、市区内转入的学生

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原就读学校由云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

2、跨省转入的本市户籍学生

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原就读学校及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其已具备全国学籍系统中在学学籍证明的材料。

3、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及其审核时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就读学校及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其已具备全国学籍系统中在学学籍证明的材料。

三、办理办法

《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可登录“丰台教育委员会”网站,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点击“教委文件”查询。

四、补充说明

1、学生按接收学校要求到校报到。学生按时报到后,学校办理电子学籍流转工作。

2、暑假开学后,不再受理转入申请。

文章来源:西城招生考试中心、朝阳招生考试中心、丰台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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