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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部发文: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评价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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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论文是发表在SCI收录期刊上的论文,相关指标包括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ESI排名等,不是评价学术水平与创新贡献的直接依据。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2月23日,教育部、科技部下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在学科和学校评估、职称评聘等方面规范对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不将其作为科研人员、学科和大学评价的标签。

SCI论文相关指标不是评价的直接依据

教育部等两部门指出,当前,SCI论文相关指标已成为学术评价,以及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标,使得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相关指标,甚至以发表SCI论文数量、高影响因子论文、高被引论文为根本目标的异化现象,科技创新出现了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问题。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是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科技文献索引系统。两部门在《意见》中指出,SCI论文是发表在SCI收录期刊上的论文,相关指标包括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等,不是评价学术水平与创新贡献的直接依据。

两部门要求,各“双一流”建设高校要检查修改相关制度文件及“双一流”建设方案,将相关落实情况、经验做法梳理形成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送教育部科技司。

强调分类评价,完善同行评价

不将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评价依据,什么样的评价体系才是科学的?《意见》中强调“分类评价”,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应分别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路径。

具体而言,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

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

而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般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同时,《意见》明确,应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引导学者在参加各类评审、评价、评估工作时遵守学术操守,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议意见,不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和国内外专家评价评语代替专业判断,并遵守利益相关方专家回避原则。组织实施部门可开展对评审专家的实际表现、学术判断能力、公信力的相应评价,并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

《意见》还提出,实行代表作评价,精简优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创新点和意义。评审过程应严谨科学,遵循同行原则,对评审对象合理分组,遴选合适专家,并合理设定工作量,保障专家有充足评审时间。

改进学科和学校评估及职称评聘

在学科和学校评估上,《意见》指出,要减少对学科、学校的排名性评价,坚持分类和分领域评价。对创新能力的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审慎选用量化指标,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评价结果减少与资源配置直接挂钩。引导社会机构准确把握国家方针政策,科学开展大学评估排行。

在职称(职务)评聘中,学校应建立与岗位特点、学科特色、研究性质相适应的评价指标,细化论文在不同岗位评聘中的作用,重点考查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在人员聘用中,学校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

学校在绩效和聘期考核中,《意见》明确,不宜对院系和个人下达SCI论文相关指标的数量要求,在资源配置时不得与SCI相关指标直接挂钩。要取消直接依据SCI论文相关指标对个人和院系的奖励,避免功利导向。

学位授予上,学校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

此外《意见》提出,高校、高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不发布SCI论文相关指标、ESI指标的排行,不采信、引用和宣传其他机构以SCI论文、ESI为核心指标编制的排行榜,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科研人员、学科和大学评价的标签。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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