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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科毕业从事养老行业最高三年可补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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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人才培养新政明年实施,将岗位补贴与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并设立毕业生入职奖励

本科毕业从事养老行业最高三年可补贴6万元

《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将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首次将岗位补贴与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养老服务行业高级技师每人每月直接补贴1500元。同时,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行业的,本科最高分三年补贴6万元。

新京报讯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举行发布会,公布《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将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明确界定,养老服务人才是指在本市民政部门备案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养老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养老管理人员。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两年前数据统计显示,本市养老机构内在岗养老护理员中,签订劳动合同5181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1172人,签订劳务协议(含非退休人员)约3000人。其中,一半左右人员有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流动率达到40%。

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371.3万人,按照北京市老年人失能比率4.78%计算,北京市失能老年人数量超过17.7万人。截至2020年6月,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共544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共1005家,入住老年人不足5万人。

2020年5月,《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2020年至2022年,每年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500名老年社会工作者。

补贴对象 养老护理技能人才

补贴金额 最高1500元

发放模式 按月发放

高级技师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

《实施办法》首次将岗位补贴与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挂钩。设立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发放对象为养老机构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劳务派遣协议)、专职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

经民政部门核实后,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的岗位奖励津贴,直接发放给养老护理员本人。

《实施办法》规定,养老护理员须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享受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

“考虑到如果由养老机构给养老护理员发放护理岗位奖励津贴,可能会造成养老机构为降低支出成本,将奖励津贴折抵薪酬待遇,减少原本应由机构负担的人力成本。”李红兵介绍,为确保达到提升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的预期政策效果,《实施办法》规定,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由各区民政局通过民政资金统发监管平台直接发放养老护理员本人,特别明确提出奖励津贴不得折抵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如发现养老机构违规将奖励津贴折抵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情形的,经核查属实的,我们将把相关养老机构纳入信用黑名单。

■ 释疑

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取消 如何获取补贴?

李红兵表示,尽管2017年国家取消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鉴定,但在2017年9月前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养老机构内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员,可享受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

同时,考虑目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实施办法》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未取得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两年后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给予补贴。

李红兵介绍,下一步,北京市将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凡经人力社保部门或教育部门认定、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单位,均可颁发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可享受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受颁发单位所在省市地域限制。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的发放对象不包含事业单位编制养老护理员和兼职养老护理员。”李红兵表示。

补贴对象 北京地区院校应届或一年内毕业生

补贴金额 最高6万元

发放模式 分三年发放

本科应届毕业生三年补贴6万元

“在岗9000余人养老护理员中,30岁以下占14%,中位数在54岁左右。”李红兵介绍,针对目前多数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就业意愿不强的现状,《实施办法》提出,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享受一次性入职奖励。

具体标准,按照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的标准,发放入职奖励,在申请人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分三年按照补贴标准的30%、30%、40%,直接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需要明确的是,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其毕业本年度内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专职工作的。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是指在其毕业年度的次年进入养老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且毕业日期与签订劳动合同日期不满一年的。

■ 释疑

办法明年起实施 毕业生标准如何准确界定?

由于《实施办法》从2021年1月1日实施,因此,2020年的毕业生在2021年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且毕业日期与签订劳动合同日期不满一年的,可享受入职奖励。

入职奖励在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入职时间以毕业生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为准。发放期间,申请人离开养老服务机构的,未发放部分奖励不再予以发放。补贴发放时间,原则上每年度上半年完成,视工作进度情况,力争在每年度第一季度内完成。

“此前,我们还考虑对毕业生所学专业和从事岗位作出限制,比如:要求毕业生必须是养老服务管理相关专业、必须专职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等,但考虑到实际工作需求,我们取消了相关限制。凡是有意愿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毕业生,鼓励其到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职工作,无论从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护理岗位,均可享受相应入职奖励。”李红兵表示。

李红兵介绍,毕业生入职奖励的设立,旨在下大力度吸引和鼓励毕业生进入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服务规划等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发挥专业力量、带动行业生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补贴对象 养老培训机构

补贴金额 1500元

发放模式 按人发放

按人均1500元标准给予机构补贴

《实施办法》明确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强化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

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方面,由市、区民政局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养老护理人员等养老服务人才开展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国家及北京市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咨询师等教育培训大纲及教材执行。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所需经费按照实施层级分别纳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同时,健全“三级”培训体系,即市级组织实施全市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示范性培训,区民政局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市级培训外的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养老服务机构组织本单位养老护理员入职培训,确保每年对养老服务人才开展一次全员轮训,打造有层次、有分工、有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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