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公开课:投资理财被坑如何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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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被坑,执行法官教您及时止损
投资理财被坑,执行法官教您及时止损
执行局 汪霄
非法集资案件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话题,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点。我们东城法院执行局近年来受理了大量涉及非法集资类的执行案件。这类案件执行中,我们为了减少投资者的损失采取了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其中包括:
一是建立专案专办机制。此类案件,执行局抽调精干执行力量专人专办,加大对这类案件的办理力度,也确保此类案件办理尺度统一,集约高效。
二是建立投资人沟通机制。对于涉众类案件,我们积极与投资人沟通,由投资人推举不超过5人做为代表,与执行法官沟通案件情况,提供财产线索,增加执行案件办理透明度,保障投资人知情权。
三是建立快速财产处置和案款交接机制。对于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我们通过财产集约处置团队,实现对查封财产的快速评估、上拍,对于公安机关已经追回的案款做到随案移送交接。
四是积极组织参与涉众案款发放工作。涉众案件案款发放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情况复杂,近年来,我院执行局积极组织参与了大量涉及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案款发放工作,稳妥有序地将追回案款发放至投资人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人的损失。
然而,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多努力,很多案件仍然不可避免地无法执行完毕,投资人的损失往往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已经注定了。因此,今天,我想从依法维权、积极止损、预防为主几个方面和大家谈谈一些如何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方法。
首先,就是要态度坚决,报案诉讼避免鸵鸟心态。因为信息不对称,您的钱投资出去以后,您并不能真实的了解您的钱款的去向。同样,出现违约情况以后,您也并不知道违约到底是什么原因。因此,要第一时间跟借款人或者投资公司、网络平台进行沟通,了解情况。这时候,借款人或者非法集资的投资公司、网络平台往往会采取一系列手段和措施对投资人进行麻痹、洗脑,甚至会威胁一些想要依法维权的投资人(告知投资人,不报案或不起诉可以按月少量还款、报案或起诉就一分钱不给)。
很多投资者存在鸵鸟心态,已经意识到对方不可能有偿还能力了,却不愿意及时采取措施止损,仍然相信对方的一些虚假承诺,这种心态是不可取的。这个时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被人牵鼻子,跟着他的节奏走,往往等到刑事立案或者诉讼时对方已经人去楼空、一无所有,投资者最终血本无归,走上“绝路”。因此,对于涉嫌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对于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就要积极收集一些证据材料(包括视、音频证据)和财产线索(比如公司账户、车辆、房产等),坚决提起诉讼、申请执行。
其次,要行动快速,及时准确控制对方财产。民事、刑事案件在执行程序中所追回的案款,发还顺序和发还方式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院会依法办理。这里简要介绍一下:在大部分情况下,民事执行按照执行措施先后对执行回款进行分配,通俗点说,先下手为强,投资人越到后期采取诉讼手段,进入执行阶段后能够执行回款的几率越小;如果是重大的刑事非法集资案件,这类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统一查控,经监察机关公诉,法院判决后由执行法院按比例统一发还。这里还是提醒大家,无论是民事执行或者是刑事执行的案件,都要尽早报案或者提起诉讼,争取早日进入执行阶段,目的是将对方的财产及时控制住,这样您才更有希望或者更早拿到回款。
这里要强调一下,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应当尽可能联合多名债权人一同诉讼,并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为自己的债权提供执行保障。
再次,要配合法官,积极主动提供财产线索。目前,法院执行信息化发展很快,我们的查询查控力度非常大。进行执行阶段后,我们会通过最高法院的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个人或者公司)发起全面的网络查询。他们名下的不动产、车辆、银行,证券、保险、婚姻状况、网络资金(常见于支付宝和微信钱包)、公积金(自然人且仅限于北京地区)信息都能查到。只要发现有财产,我们会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不过,我国的执行信息化是近几年才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的,受制于登记单位信息准确与全面程度的影响,我们的查控系统反馈的查询结果相对比较准确的,但也会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情况,另外象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查控系统是查不到的。比如部分不动产登记信息过于久远,并未进入信息化系统,部分银行账号或对外投资未在查控系统中反馈等。因此,传统的查控手段仍然是网络查控的有益补充,如果您掌握一些我们通过查控系统没有查到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要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包括对外有没有债权等等。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共同努力,及时发现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才能最大程度上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也是最需要给大家的提示就是,要合理预期,预防为主确保财产安全。实事求是地说,在执行阶段,非法集资案件的案款执行到位率非常低,甚至一些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在公安系统采取强大刑事侦查措施的情况下,控制到的财产都相当有限,实际上追回的赃款,追回的财产也仅有两、三成。其他的民事理财、民间借贷案件中,案款到位率有些甚至都不足一成。大家能看到,这就是“覆水难收”,这钱出了您的兜,再想回来,哪怕有强大的执行公权力,也很难做到,因此抵制住高额回报的诱惑、理性投资才是我们确保个人财产安全最有效的手段。
如果风险这么大,经验这么惨烈,大家还要把自己的钱去做一些自己并不能真正了解的投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