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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抽孩子被刑拘 “棍棒教育”行不通了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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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用电线抽打两名赤身裸体男孩,并称“(要对孩子)全方位管教到位”的视频引发关注。对此,重庆江津警方发布通报称,视频中男子系两名男孩的生父,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对该男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从通报可知,两男孩在住家小区车库内,边走边用黑色画笔在三辆汽车引擎盖上划线。车主将监控视频发业主群里,要求孩子家长严加管教。孩子父亲看见后,遂用家中插线板电线对两男孩进行抽打。

此次当地警方对男孩父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一次普法教育,也是明确对一些家长还奉行的“棍棒教育”方式说不。在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中,“棍棒教育”已没有任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要知道,对孩子进行严加管教和暴力体罚是完全不相干的两码事。严加管教,是要求家长对孩子不良习惯和行为及时进行矫正,对孩子进行规则教育。而暴力体罚,不但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影响其人格发展,严重的还会让孩子留下一生的阴影。

当前,我国社会已经达成了学校教师不得体罚未成年学生的共识,但在家庭教育方面,社会对家长管教“熊孩子”采取“棍棒教育”方式,还有一定的“宽容度”。

事实上,我国已经从法律层面禁止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中实施暴力,并明确了暴力的具体形式。对孩子进行严加管教,必须遵守《未成年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反家庭暴力法》,采取符合孩子身心特点的教育方式,不能对孩子实施暴力。

过去,家长打孩子,周围邻居也多采取旁观的态度。哪怕孩子被打得很厉害,报警后警方对孩子父母的处理也大多只是批评教育。此次警方在查明抽打孩子的男子是生父后,没有将其作为“家事”批评教育了事,而是介入调查,无疑是法治的进步。

事实上,我国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也是让更多家长明白,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每个家长都必须依法带娃。

□熊丙奇(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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