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解约被索赔 警惕MCN黑手伸向未成年人

新京报
“这个机构瞒着家长跟未成年小孩签的合同,里边几十条‘公司有权做什么’,几乎没有我小孩有权做什么的内容。”
7月27日,山东的李女士向媒体称,其14岁的女儿小云(化名)与山东某MCN公司签下“卖身契”,6个月发了1.3万元工资,因不堪忍受公司“变态管理”强行退出后,被起诉索赔近1.7万元“损失”。
据报道,7月28日,当地多部门已对涉事机构展开调查,并在该机构内发现其他未成年主播。小云家乡也提供了协助措施,并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从报道看,小云与该公司签订的是一份权利义务显著失衡、涉嫌多重违法的合作协议。虽然该公司事后诱使小云父母补签了“监护人同意书”,但仍掩盖不了合作协议非法无效的本质。事到如今,该公司竟向女生提出索赔,未免吃相太难看,胆子也太大了。
协议中小云的身份信息显示,其当时仅14岁,属于法律明确界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情况下,即便合同载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双方非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此事本质上仍属于MCN机构与未成年人之间不对等的签约关系。该公司企图以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逃避责任,自然无法得逞。
协议条款之严苛,堪称现代版“周扒皮”。协议中详细规定了小云作为主播的工作要求,包括每月直播天数、时长、刷量标准及高额的违约赔偿条款,同时几乎规避了公司的所有法律责任。
MCN机构与未成年人签订这种近乎“卖身契”的合作协议,是对民法典、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赤裸裸的挑衅。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社会的底线。唯有织密法律的防护网、压实平台与监管的责任链、提升全社会的警惕意识,才能有效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目前,当地多部门已介入调查,并表态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置。期待这起MCN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个案,能成为整顿直播行业乱象、重塑行业生态的又一契机。
□陈广江(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