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

查老婆出轨 也不该利用孩子取证

新京报

关注

在离婚诉讼中,父亲向法院提交未成年女儿与母亲的微信通话记录,用于证明其妻婚内出轨,却未被采纳。据报道,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的一起离婚案,引发了关注。

据报道,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从其证据形成过程来看,女儿小王长期与父亲王某共同生活,小王与母亲张某添加微信好友后随即进行微信通话,紧接着王某便完成该通话内容手写文字记录制作,证据形成的时间线异常。

从该证据内容来看,通话中小王多次向其母亲张某诱导性发问、重复发问涉及张某婚恋状况的问题,多次询问张某是否想在离婚后与他人结婚领证等内容,偏离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和母女的日常交流习惯。

而且,小王当时系未成年人,王某将该微信通话记录等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将未成年人置于情感冲突与道德困境中,破坏了小王与母亲张某之间的情感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侵害了未成年人权益,因此不予采信。

本案中,父亲王某反复诱导女儿说出超出年龄认知的话语,追问母亲的婚恋隐私,粗暴地将她拽入本不该涉足的情感战场,无论是在亲情伦理维度,还是在法理角度,都显得极其不负责任。

法院以“违背公序良俗”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为由,排除该证据,不仅是对家庭伦理底线的坚守,更是对“儿童利益最大化”这一核心价值的有力捍卫。

在这起离婚案中,法院对未成年女儿与母亲的微信通话记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精准把握住了该证据背后以孩子为“工具”的本质,并依法不予采信。这不仅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捍卫,更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与力度。

这也警示所有为人父母者,在婚姻关系破裂时,应秉持对未成年子女负责的态度,理性处理夫妻间的矛盾,切莫让子女成为夫妻情感博弈的牺牲品。

而为人父母者应认识到,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变迁,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身心健康,始终是不可推卸的职责。

□张智全(法律工作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