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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机构跑路 山东荣成要求培训机构设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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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高杨)“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11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针对近年来各地时有发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卷钱跑路”情况,山东荣成市实行设立专用账户并委托银行进行监管的举措,拟定了《荣成市民办培训学校账户监管合作协议》,以监管培训机构办学资金。

荣成市教体局要求,全市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在三个月内,完成资金监管账户的开设,并将一定的最低限额办学资金存入账户。银行根据协议,对其每个月的资金流动实行限制,即每个月累计支付资金不得超过最低限额的双倍。

同时,荣成市教体局组织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账务管理,杜绝不入账、少入账等不规范现象,加强对培训学校的资金监管力度。

据了解,教体局不指定合作银行,由各校外培训机构持协议自主与荣成市内的银行进行沟通,只要能够达到协议中的各项监管要求,均可合作。

通过设立专用账户、规范收退费操作机制、实行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提取预警通报制等举措,山东省荣成市教体局期望能够最大限度降低教育消费风险,切实维护家长及学生的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办学风险。截至目前,荣成市已有50所校外培训机构与银行签订了协议并开设了资金监管账户。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不少校外培训机构陷入倒闭或“跑路”潮。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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