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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为啥要“审批地招生”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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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如果学位有余额,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允许跨市域招生

■引导家长和学生不盲目择校,实现相对就近入学

“我孩子今年幼升小,听说不是全市的民办小学都能报名了,是这样吗?”“什么是审批地招生?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自4月8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很多家长提出了类似的问题。

记者为此采访了西安交大韩城学校总校长刘鹏、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解慧明,对“审批地招生”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陕西省发布的《通知》明确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审批地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通知》还指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

《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2014修正)》规定,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由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小学、幼儿园、各类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一般来说,小学的审批地在区县,初中在市一级,也有个别学校为省、市直属学校。按照我省《通知》规定,如果民办小学的审批地在区县,原则上就应该在本区县招生;如果民办初中的审批地在市一级,原则上就应该在市域范围招生。如果学校招不满,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允许跨市域招生。”刘鹏解释道。

为什么要做出“审批地招生”的规定?刘鹏说,除了“免试”以外,“就近”入学也是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一个基本原则。公办学校已经实行了划片就近入学政策,民办学校虽与公办有所区别,但总体方向也是要引导家长和学生不盲目择校,实现相对就近入学。

“上学问题有一个剧场效应。”刘鹏解释称,一个剧场,大家都在看戏,每个人都有座位。忽然,一个观众站起来看戏,周围人劝他坐下,他置若罔闻,于是周围人为了看到演出,也被迫站起来看戏,最后全场观众全都站着看戏。一方面,很多择校的家长抱怨说,上学特别远、孩子特别累、接送孩子不方便、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令生活成本大大提高等;但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些家长也舍近求远、花费巨大成本择校,最后,家长和孩子都非常疲惫。

刘鹏说,现在,政府在提升公办学校硬件方面做出了很大投入,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在师资方面,则通过“名校+”教育联合体、大力招聘优秀教师等方式,解决师资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师资水平。但是,当前各校的生源还是有差别的,政府制定“审批地招生”政策,就是为了避免家长和学生过分、盲目地择校。

“在这个剧场效应中,家长和学生也是教育公平的参与者,不能只是一味地抱怨吐槽,看不到政府的投入和教育的改善。”刘鹏认为,实事求是地讲,教育公平问题不仅是陕西,也是全国各地都需要破解的难题,而破题、解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看到了政府的决心、信心、努力和效果,也需要家长和学生的共同参与。这个过程一定会有‘阵痛’,有待于一些公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得到大力提升,达到家长们的预期,才能真正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解慧明认为,“审批地招生”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平等发展、相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格局才会逐渐形成。

解慧明表示,招生入学政策的改革,使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都做到了“有教无类”,对于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突出民办学校的育人功能、强化民办学校自身的社会责任、让民办教育回归教育本源、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学习负担、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促进教育公平和中小学生全面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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