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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办校“劝退”学生 问题何在?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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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有不少学生家长反映,河南省信阳市一所名为息县关店理想学校的民办学校存在乱收学费现象。多位家长称,近几年,学校学费大幅增长,并且超出了当地居民的承受范围。此外,学校还被指陆续劝退了不少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让家长不能接受。

对于家长的质疑,这所民办学校均做出了回应。针对乱收费质疑,校方称,“学校并不存在营利行为,之所以提高费用,主要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保证教学水平。同时,也改善了学校的硬件设施,包括为所有的教室和宿舍安装了空调”;

而对于劝退学生的质疑,校方表示,“并不是学校要劝退这些学生,而是学校相对严格的管理让部分学生无法适应,主动提出了转学,这些学生也并没有因此辍学,而是去了附近的公立学校或者去了其他地方继续上学”。

显然,对于乱收费问题和劝退学生问题,家长和校方各执一词。这需要当地教育部门启动调查,回应家长的关切。如果学校确实存在乱收费和劝退学生问题,应依法追究学校的责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而从这起家校纠纷看,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地基本公共教育发展滞后,家长除送孩子去这所在当地办得不错的民办学校外,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当地村民让孩子就读这所民办学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公立学校的优秀教师都被这所民办学校挖走,公立学校能招收到的学生也越来越少。据了解,目前当地的几所公立学校每个年级只有几名到十几名不等的学生。

这所民办学校是不是乱收费,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很难判断。按照《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民办学校是可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的,具体程序是,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2017年,河南省进一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根据以上文件,只要民办学校提高收费标准,经过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后,就不属于乱收费。因此,调查是否乱收费,要看是否经过审批、审核,进行公示。

民办学校的收费,主要根据市场供需原则进行,不管是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非营利民办学校,基本的定价原则,均是实行市场自主定价(现阶段,部分地区对获得财政补贴的非营利民办学校可实行指导定价)。这所民办学校不断“涨价”,家长多有抱怨却还得送孩子去,这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简单来说,是由于当地公办学校师资薄弱,加之无法提供寄宿条件,导致生源流失到民办学校。

部分家长告诉记者:正是因为目前当地公立学校师资薄弱,生源稀少,又无法提供住宿,使得这所民办学校有了涨价的资本。

由于当地家长很多外出务工,孩子回家无人照顾,家庭大都希望孩子上寄宿学校,因此能提供寄宿,师资条件更好的民办学校就变为家长的首选,甚至唯一选择。按照这种市场供需情况,民办学校就有涨价的底气,而且并不违规。当然,民办学校涨价也确有办学成本上涨的因素。

但这种供需关系,是因当地公办义务教育发展薄弱而产生的。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根据家长的需求,因地制宜,建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这也是国家对办好乡村教育的基本要求。如果乡村有公办的寄宿学校,以及“小而美”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收费高的民办学校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家长选择,学费就会降下来。而且,会有更好的服务家长、学生的办学态度,而不是“不来读就拉倒”,让他们眼中不适合的学生转学、劝退。

按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能劝退学生,但是,学生可以从民办学校退学转其他学校读书。而这起事件令家长最为难的是,哪怕孩子不适应这所民办学校的管理,也没有其他公办学校好选,没有住宿条件,孩子回家无人照顾,导致家长对民办学校涨价不满,却不能以脚投票,反过来,民办学校还以自己的强势地位,让家长担心孩子被“劝退”。

因此,在对民办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违法劝退学生的办学问题进行调查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地民办学校处于强势地位,并非民办学校的问题,而主要是保障公共基础教育不力的问题。应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办好乡村学校,满足乡村孩子的基本求学需求。这样,乡村教育才有健康的生态。

撰文/熊丙奇

(原标题:《公办学校质量不行,民办学校有了“劝退”学生的底气?》)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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