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 考研

评论:研究生需要“严出” 导师也应“严教”

齐鲁晚报

关注

齐鲁晚报评论员 朱文龙

近日有报道称,深圳大学317名研究生被退学,其中未注册218人,学习年限超期89人,成绩不合格10人。学位论文不过关是这些研究生无法毕业的重要原因。该校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称,“严进严出”已成为该校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常态。

其实,高校清退违规研究生早有先例。去年复旦大学就曾公布了一批研究生退学处理名单,更早如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就要求307名未能按期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退学。事实上,高校在教育过程中引入适当的淘汰机制,对不合乎要求的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是严肃学风的表现。这能警示学生,督促其专心学业和科研,从而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不过,我们也要意识到,要想真正做到研究生教育“严进严出”,仅靠把控学位论文质量是远远不够的。“严进严出”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所谓的“严出”,不仅要体现在对学位论文的严格要求上,还应体现在整个学生培养链条上。而如今许多高校的“严出”,只卡在考试严、论文审核严,其作用只是努力保证毕业门槛不降低。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严出”。

事实上,深圳大学研究生院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校工作人员建议研究生入学后,要与导师详细讨论确定研究方向并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这个建议无疑是好的,但是要达到理想中的效果,并不容易。

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基本是“导师负责制”。在这种体制下,导师需要传给学生知识,教给学生方法,更重要的是,导师要负责指导学生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大多数高校,论文必须先过导师这一关,才能进入后面的评审环节。由此,在导师和研究生之间便衍生出了一种权力关系,导师无疑在这个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

而在我国现行的研究生培养体制下,研究生是不能换导师的,更没有办法制约导师。因此,即便制定了研究方向,确定了“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如果导师不严格执行,研究生也无可奈何。假若再碰上一些不负责任的导师,让研究生们为自己“干私活”,研究生更没有时间进行学术研究,学位论文不合格也就不稀奇了。

因此,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便是摆正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明确导师的责任和权力,权不能无限大,责不能无限小。这就需要学校对导师和学生都建立更加完善的评估制度,除了科研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还应将学生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导师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且将这种考核落到实处。同时,对学生的评价也应该更加多元化,不能仅以论文决定学生的成绩甚至前途。

在这一点上,清华大学已经做出了表率。该校明确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的唯一依据,并且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此举对全国高校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具有示范意义。

原标题:评论员观察|研究生需要“严出”,导师也应“严教”

责任编辑:余骏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