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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艺术研究院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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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家级艺术科研与教学机构,拥有众多著名的艺术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我院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美术设计)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和文学门类二级学科文艺学。我院不仅是人事 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而且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2007年我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针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求和本院资源优势,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 (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招生领域为“美术”、“戏剧”、“戏曲”。我院注重发展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招收中国画创作、书法及篆刻艺术创作、书法创 作、油画创作、雕塑创作、摄影艺术方向艺术硕士研究生;此外,继续与故宫博物院联合招收“书画鉴定与文物保护”方向研究生,聘请多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招收“传统技艺研究”方向研究生;同时还招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研究”、“剧院管理”方向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求,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突出专业特点,以创作和相关技能实践为主,采用交叉性、课题性的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艺术专业技能和理论素质的优秀艺术实践人才。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美术创作专业人才,以及胜任文化艺术事业与产业方面所需的创作、管理与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戏剧专门人才。培养艺术团体、剧 院、院校、文化馆站、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戏剧艺术创作、制作、教学、文化传播、戏剧批评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等相关工 作,以及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高水平戏曲创作实践能力、专业知识、较强艺术 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从事与本领域相关的舞台实践、课堂教学、理论研究及技术支撑等工作,能够承担起戏曲艺术的传承与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戏曲专业人才。 本领域硕士研究生应在深入探讨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特色与规律的同时,具备从艺术规律和人文精神的角度研究中国戏曲艺术的视野;具备较好的传统艺术文化修养 和戏曲文化知识,具有现代美学意识和广阔的艺术视野,熟悉各艺术流派;应遵循戏曲创作的基本原理和客观规律,掌握坚实、系统的戏曲理论和技巧,了解戏曲发 展历史,熟悉当今戏曲发展现状,知晓中外戏剧领域的前沿理论。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10年7月31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 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应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需要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一)全国联考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 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 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报名证件要求: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重要说明:①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确认办理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②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 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我院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录取前进行。③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全国联考,也可在工作单位所 在省、市、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全国联考。

(二)专业复试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1、复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

2、复试时间:2016年1月(具体时间见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a.cn/)

3、复试须提交下列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报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3)本人艺术简历及自我推荐书:不少于600字;除戏剧、戏曲领域,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研究”、“书画鉴定与文物保护”、“剧院管理”方向外,报考其他方向的考生必须提供3-5张7寸作品照片。

(4)根据报考方向有其他需提交的材料,请及时注意我院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4、说明:

(1)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

(2)我院在录取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应首先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自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一律不予录取。

四、招生专业及方向

见附件《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招生目录》(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a.cn/下载)

五、考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负责。全国联考参考书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可供考生复习参考。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组织考试)

1、考试科目与方式:

①政治理论:闭卷笔试。

②专业技能:根据不同专业方向采取专业笔试或专业创作方式。

③专业面试:复试导师组成员现场进行面试,考生进行10分钟左右的陈述、答辩。

2、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日程安排请注意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考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楼。

六、录取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初复试考试成绩综合评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其中大学专科学历报考者录取比例不超过10%。

七、培养年限和学费

1、培养年限2年,第一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学习基础理论课,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安排专业课,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毕业成果展示与论文写作。

2、学费:20000元/年

八、其它

1、学习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将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学费一律不予退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3、学习期间学院不安排住宿,由学习者自己解决。

4、本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将通过我院研究生院的网站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官网的招生信息。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caa.cn

咨询电话: 010—64988181、64951979转艺术硕士招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庞老师

邮政编码:100029

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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