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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入境中介≠留学中介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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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08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通过资格认定的消息和名单在本报刊出后,许多读者打来咨询电话,对此事表示关注。但从读者的热线电话中记者了解到,部分读者对因私出入境和出国留学两为不同的中介认识比较模糊,容易将才者混淆。同时发现,个别媒体也出了将二者混同的问题。为了给大家一个更清楚的认识,更好地选择不同中介为自身服务,本报特将二者做一比较说明。

服务范围不同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仅是出国留学。服务的主要对象为已完成高级中等教育或高等教育后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其业务范围包括:相关的信息和法律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提供签证服务、进行出国前的培训等。

因私出入境中介: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协助签证申办及相关服务活动。其中,出国定居即我们平常所说的移民。

因私出入境中介业务范围不包括:公民出国留学、境外就业、出国旅游、出国劳务等。

主管部门不同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其资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三部委联合审批,主管部门是各地教委,北京市出国留学中介的直接管理部门就是北京市教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中介机构的登记注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监督管理。

因私出入境中介:中介资格由北京市公安局批准并报公安部核准备案,市公安局负责对本市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中介活动的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中介机构的登记注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监督管理。

经营备用金数额不同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北京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备用金数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由市教委、市公安局共同监管,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依法向中介要求索赔。

因私出入境中介: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备用金为200万元人民币,存入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只用于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及支付罚款,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管理法规不同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留学中介的资质要求,经营范围等由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

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是对该类中介机构实施管理的总的法规,同时,北京市公安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实施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加强对因私出入境中介的管理力度。

现有中介数量不同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目前全国共228家合法留学中介,北京市有46家。

因私出入境中介:目前全国共600多家因私出入境中介,北京市108家。

也有读者问:像中智出国咨询公司、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等,他们本来不是出国留学中介吗?的确,兼具出国留学中介资质与因私出入境中介资质的机构有十多家,它们分别取得了这现金中介经营资质。

兼具因私出入境中介与出国留学中介资质的机构有:

中智出国咨询中心

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人力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龙马中外企业家服务公司

北京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金东方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中国教育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五湖中视咨询有限公司

科智国际技术合作公司

北京汇佳万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帆之都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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