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演艺新人推选活动北京分赛区章程公告
新浪教育
“首届中国青少年演艺新人推选活动”是由团中央中国少年先锋队事业发展中心、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文艺节目制作中心共同主办,北京朗琪伦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承办,新浪网教育频道协办。目前在全国已设立了20余个分赛区。此次活动的宗旨是:贯彻党和政府"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青少年文化阵地建设,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树立青少年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坚定信念,通过比赛推选这种有效的活动方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创造展示和交流的机会,以切实达到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进步向上的目的。
北京分赛区由全国组委会组建并直接领导,为了搞好北京分赛区的工作,有关赛事问题特作如下公告:
一、本次活动均为自愿参加,由于评审要求严格,艺术表演水平较浅的青少年请慎重选择是否参加。
二、参赛年龄(以2003年1月1日为限,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1、儿童组(6-9岁):1997.1.1-1994.1.1
2、少年组(10-15岁):1993.1.1-1988.1.1
3、青年组(16-28岁):1987.1.1-1975.1.1
三、报名办法:
1、选手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
2、选手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2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张;
(3)填写活动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参赛登记表(内容真实、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四、报名时间:
1、2003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
2、上午9:00时至下午4:30时;
请参赛选手认真阅读《参赛选手手册》和《北京分赛区章程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尤其是通讯电话、详细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五、收费标准:本次活动初、复赛一次性收取参赛费200元。
六、北京分赛区比赛项目规定如下:
1、儿童组(6-9岁):
舞蹈;
朗诵。
2、少年组(10-15岁):
声乐;
舞蹈;
民族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等);
西洋器乐(小提琴、萨克斯、长笛、电子琴、钢琴);
朗诵、主持。
3、青年组(16-28岁):
声乐;
舞蹈;
民族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等);
西洋器乐(小提琴、萨克斯、长笛、电子琴、钢琴);
主持影视表演。
七、北京分赛区只进行初、复赛,初赛淘汰率为30%-40%。
八、初、复赛时间安排在2003年11月份举行,每个星期的五、六、日进行比赛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凡在分赛区活动中获金奖、银奖、铜奖的选手均有资格参加全国的半决赛、决赛,凡能自觉遵守《参赛选手手册》各项规定的获奖选手,均为北京代表队的成员,代表北京参加全国比赛。
十、北京分赛区获金奖、银奖、铜奖的选手将获得奖牌、证书,优秀奖选手获得证书。凡获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限1人)、集体节目的选送单位(限1个)分别获得优秀园丁奖、优秀辅导奖,奖品为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十一、北京分赛区评委均由国家副高以上职称的艺术家、专家组成,评委人数根据各个赛场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是3-5人。
十二、注意事项:
(1)器乐类钢琴项目、古筝项目设独立赛场,器乐类的其它比赛项目为综合赛场,评委均由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士组成。
(2)选手参赛所需的伴奏带自备,伴奏带只能使用磁带及CD盘,请不要使用VCD等其它音源,以免影响选手参赛水平的发挥。
(3)选手参赛所需的服装、化妆、乐器自备(钢琴除外),赛场音响由组委会提供。
(4)儿童组和少年组声乐、青年组民族唱法、西洋唱法、器乐、朗诵、主持、影视等比赛项目均不设话筒。
十三、初、复赛成绩公布方式为:
声讯查询电话:1608088
手机信息互动:移动用户请编辑qsn参赛号码发送至1160(联通用
户可直接拨打声讯电话进行查询)
十四、为不影响参赛选手的正常学习生活,分赛区不举办颁奖活动,奖品由组委会通知领取。
十五、比赛期间请参赛选手自觉遵守大赛有关规定,并服从赛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个人安全防范,选手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十六、报名地点:
1、朝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朝阳区朝阳北路延静西里
电话:010-65003270
2、海淀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海淀区皂君庙12号
电话:010-62117863
3、石景山区文化馆
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46号
电话:010-88923204
4、刘诗昆钢琴艺术中心
地址:崇文区天坛东里5号
电话:010-67021681、67020879
5、咨询电话:010-51002717、51002092
首届中国青少年演艺新人推选活动北京分赛区
二○○三年九月
首届中国青少年演艺新人推选活动
北京分赛区章程公告补充说明
根据参赛选手和家长的要求,经全国组委会研究决定,增加以下比赛项目:
1、儿童组增加:歌唱(含合唱10人以内、重唱4人以内);
器乐(除马林巴、扬琴、定音鼓、中国鼓、竖琴、电吉它、贝司外,其它西洋、民族管弦乐器均可报名参赛);
2、少年组增加:歌唱(含合唱10人以内、重唱4人以内);
器乐(除马林巴、扬琴、定音鼓、中国鼓、竖琴、电吉它、贝司外,其它西洋、民族管弦乐器均可报名参赛);
3、青年组增加:除马林巴、扬琴、定音鼓、中国鼓、竖琴、电吉它、贝司外,其它西洋、民族管弦乐器均可报名参赛;
4、专业及业余选手均可报名参赛,比赛时评审标准不同。
注:器乐项目不设重奏、合奏。
首届中国青少年演艺新人推选活动北京分赛区
二OO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