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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办高中不得办复读班 已招复读生将清退

本报海口8月25日讯 (记者 姚莉莉) 新学年开学在即,为了不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省教育厅今天重申:各地公办普通中学不得利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一些公办普通中学擅自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举办高考补习班或将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省教育厅认为,这不仅严重占用了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而且使本来已经短缺的高中教育资源更趋紧张,干扰了教育秩序,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据介绍,教育部于2002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省教育厅今天向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重申,在2004年秋季开学前,要对所辖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制止公办普通中学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的行为,对已经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的要给予清退。省教育厅同时强调,对违反规定继续招收的,要取消其各项评优、表彰、奖励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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