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提醒回沪考生--全国卷也要考听力

新闻晚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日前向回沪参加高考的考生发出公开信,就如何选择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卷(俗称全国卷)等问题作出特别说明。
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试卷的高考考生,一定要根据本人选定的“3+综合”四门考试科目,按照四科分别对应的考试科目统一考纲复习迎考,切勿搞错。《考试大纲》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值得指出的是,某些省份在理科数学教学中可能降低了要求,与考试大纲的要求有差异。因此,这些省份的理科考生在复习迎考时,应该对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理科数学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复习或补习,以免造成对教育部考试中心试卷中个别试题的不适应
以上考试大纲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并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出版社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邮编:100011;出版社电话总机为:010—82028899,网址:hep.edu.cn或www.hep.com.cn。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海市教委决定,在上海参加高考的考生,无论是使用上海卷高考,还是使用全国卷高考,都要在考试时统一进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总分,请考生特别予以注意,尤其一些来自不进行听力测试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在上海参加全国卷高考是有听力测试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