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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南京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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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11276

校 名:南京工程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

新 校 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

校址2:

鼓楼校区: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鼓楼西校区)

南京市虎踞北路50号(鼓楼东校区)

校址3:

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181号

一、录取规则

1、采用“3+2”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地区的考生,报考工科类专业的,选考科目中必须有物理或者化学,报考文科类专业的,选考科目不做限制。

2、外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3、除电力系统自动化(输电线路工程)专业限招男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性别比例不受限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学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并排序,按照志愿先后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6、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录取不实行分数级差办法录取,加分与降分政策按照省招委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英语本科专业,英语考试成绩须在110分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考试成绩须在100分以上。

8、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对文化科目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关于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原则

1、预留性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地区生源不平衡。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预留性招生计划对象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对象主要为:

1)单科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特长以及其他方面优秀的考生,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特长生招生原则进行录取。

2)学院相关学科带头人或对学院建设与发展事业做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4)学院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优秀考生。

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电话:(025)83497303、83497404 传真:(025)83497000

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50号

E-MAIL地址:zsb@njit.edu.cn

学院网址:www.n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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