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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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0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学校概况
北京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全国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1995年首批被国家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2000年以国防科工委、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形式,成为全国第十个进入高水平大学建设“985工程”行列的高校。
北京理工大学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恢复管理类学科教育的高等学校之一。北京理工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依托的管理与经济学院,拥有强大的师资队伍、丰富的教学经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广泛的国际交流网络,在管理学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三、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
北京理工大学MPA专业学位的培养方向有:行政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公共政策、政府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国民经济动员与公共危机管理、公共事务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财务管理等。
北京理工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分为周末班(以双休日学习为主,适合北京及周边地区学生)和集中班(每年在北京集中学习2-3次,适合外地学生)授课,学制二至四年。MPA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至少42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北京理工大学MPA研究生的培养费为3万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
四、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累计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其它各界人士符合条件也欢迎报考。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务必认真对照上述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网站主页(www.mpabit.cn)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亲自填写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毕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后,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非政府部门人员只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于北京理工大学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按规定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两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不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既可在北京市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考试。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06年7月中下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于2006年7月10日前在其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向社会公布各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的具体网址,请考生随时留意。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6年7月下旬。各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并于网上报名阶段在其网址公布,请考生留意。在现场确认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报名信息。
五、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共计五门。其中,前四门科目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自行安排(复试安排将在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2、全国联考时间
2006年10月21日、22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录取
北京理工大学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未被北京理工大学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考生被录取后,于2007年春季入学。
七、考前辅导与复习教材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统一要求,我校不举办MPA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参加当地举办的MPA考前辅导班;如拟在北京参加考前辅导班,可咨询北京理工大学MPA办公室,我校可以代为推荐。
MPA联考复习教材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八、招生咨询
考生报名前后请随时关注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网站www.mpabit.cn,以获取最新信息。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现场咨询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中心教学楼十层1033室)或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主楼224室)
2、电话咨询
010-68912069 或 010-81637443(北京理工大学MPA办公室)
010-68914845(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3、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网站www.mpabit.cn
4、电子邮件:mpa@b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