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出台
今晚报
问:按照什么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要按照全面性、导向性、发展性、客观性、多元化、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我们要求评价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我们规定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我们强调评价方法要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遍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办法,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必须建立规范的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切实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问: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点是什么?
答:要点之一,综合素质评定要贯穿高中学段的全过程,毕业评定应在高三年级的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评定要综合参考每学期学生成长记录等综合素质评定的资料。
要点之二,综合素质评定应充分体现出形成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将高中三年来能反映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事实作为评价的依据,成长记录应成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要点之三,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校为主,在学生的自然学习环境和日常活动中轻松地进行。力求做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综合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时空全程化,使评价成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点之四,学生的自评和互评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方式。应采用多样的、开放的评价方式,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专题作业、才艺展示等。综合素质主要评价者是学生本人、同学、教师与家长。其中教师评价是最终评价。要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要点之五,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并在同学互评和学生成长记录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时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要点之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
问: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我们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呈现方式进行了调整,以写实性评语呈现评价结果,避免了一些不便量化的因素。使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进一步得以扩展。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不仅决定学生毕业、升学,还要帮助学生规划人生,帮助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引导教师全面培养学生。同时,我们还引进了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配套软件的研究,为实践操作提供了方便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