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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两未成年嫌犯在看守所内中考 为广东首例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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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张泽懿)6月20日下午,中山市看守所内,一场特殊的考试如期举行,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这场考试的主角。

据悉,这是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山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市教体局、市看守所组织未成年在押人员周某、杨某参加的2017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第一场考试。据悉,这是全市首例在羁押场所内举行的学业考试。

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佐、市看守所政委黄万顺等到场安排考场,并为该场考试巡考。

据介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某、杨某,分别是第一市区院近期办理的两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前为中山市某中学的初三在读学生。在办理该两起案件期间,承办人经审查发现,两宗案件本身有客观因素制约,上述二人均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但周某、杨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均处于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周某和杨某及该二人的父母均表示了参加本届中考的意愿。

为了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受教育权,第一市区检察院联合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市教体局招生办公室、市看守所多次沟通商谈,最终达成共识,组织周某和杨某在看守所内参加中考。从考场考室的选定和设置、考卷的运送、监考老师的调配等方方面面,一一落实。

据悉,第一市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承办人在讯问周某、杨某的过程中,依法通知其二人法定代理人到场,由周某、杨某父母分别对其二人进行了考前谈话和心理鼓励,动员周某、杨某好好利用机会,认真准备考试,树立应考信心。

考试开始之前,多个单位之间也联动起来,为考试做了充足准备。市看守所司法社工对周某、杨某两人的心理状况进行跟进并及时提供心理辅导,第一市区检察院积极联系两名嫌疑人原学校老师,邀请老师为周某、杨某提供考试复习资料,提升复习实效。

第一市区检察院积极主导推动考务工作顺利开展,多次会同市教育局领导对考试场地进行实地考察,选取安静、合适的场地举行该次特殊的中考。

考试当天,由警车押送考卷且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试卷不被泄密,考试公平公开公正。一方面,该院依法确保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得以持续进行,避免出现脱管、脱监的情况;另一方面,切实有效保障考务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九年义务教育权利,为其重新踏入社会提供一个新的人生起点。

责任编辑: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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