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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谈校闹为何难治:缺少第三方介入有效机制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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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谈校闹为何难治:缺少第三方介入有效机制,缺赔偿标准)

8月20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校闹”问题一直困扰我们很久,这个问题为什么这么难以得到解决?

对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回答道,法律法规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做了很多规定,但在实践中确实“校闹”成为了痛点和难点,我们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在基层也进行了广泛调研,总结下来大概有几个方面的问题没有解决。

“第一方面,缺乏便捷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出现了安全事故之后,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有种种原因,有些受伤害者又不愿意走司法途径,我们缺少一个第三方介入有效机制,问题就聚集在学校,变成了学校和受伤害方的直接冲突,机制不健全,有些问题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他表示。

第二方面,现实中缺少便捷有效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渠道。

“出了事以后,怎么赔?赔多少?这个标准并不是很清楚,就出现了以‘闹’谋求更大赔偿的现象。第三方面,缺乏比较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因为学校中出的风险实际中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原来有校方责任险,但是校方责任险并不能完全覆盖现在学校安全出的种种的事故,难以有效化解风险。”王大泉指出。

在他看来,“校闹”问题时有发生还因为缺乏有力处置机制,当发生了“校闹”之后,已经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之后,在个别地方,相关政府部门没有立刻采取有效措施,就造成了学校发生“校闹”之后,影响一大片学校,有的地方甚至花钱买平安。

此外,缺乏一个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王大泉表示,虽然侵权责任法对学校的责任做了原则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具体规定不够细致,有的时候出现片面加大学校责任的情形。

王大泉认为,上述几个原因,使“校闹”问题成为了实践中基层教育部门普遍面临的热点难点。

为解决顽疾,近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注意到,针对上述痛点,《意见》将有针对性地攻克。

比如,对于缺乏便捷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意见》要求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明确、各方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学校应当指定、委托协商代表,或者由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主持或参与协商。协商一般应在配置录音、录像、安保等条件的场所进行。受伤害者亲属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相对固定。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协议。

针对缺乏有力处置机制,《意见》则提出,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经认定,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按标准依法确定赔偿金额,给予损害赔偿,不得推诿塞责、拖延不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实习编辑:崔凤娇

责任编辑: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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