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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被“体罚致吐血”:网络维权不是煽动与表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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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更成熟心态来维权,诉诸正常投诉渠道与法律法规,而不是靠制造耸人听闻的谣言来博取关注。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一则“老师体罚哮喘学生致吐血”的网帖引发关注。

5月30日,有家长发帖举报广州某小学班主任明知其女儿患有哮喘,还罚其跑了10圈操场,6岁的孩子因此出现吐血、手抖、高烧十几天的症状。该家长还展示了孩子吐在校服上的大片“血迹”,画面十分恐怖。其还称,为让班主任多照顾女儿,曾一次性送给对方6万元。

从举报内容来看,这名班主任的行为着实可恶。可就在网友群情激愤之时,广州警方通报称:经调查取证,发帖人刘某(微博名:小岛里的大海)承认其女儿因遭体罚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系其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不过,目前,涉嫌体罚学生的教师也已被暂停班主任职务,并全校通报批评,免去品德学科科组长职务。

涉事教师被通报批评、暂停职务,这大概摆明了学校对此事的态度。但这不能说是家长举报的胜利。因为从警方通报来看,家长的举报内容,存在诸多编造、夸大之处。班主任体罚有错,家长这种夸大、编造事实的举报,同样不值得提倡。

儿童被体罚、被霸凌一直都是广受关注的议题,一些家长遇到不公或冤屈,在网上求助,也是互联网时代的常用做法,只是,网络爆料与求助也得遵循基本规则,一个起码的要求是:尽量保证事实基本面准确,不能为了达成维权目的,就恶意编造、夸大事实,误导公众。

这当然也不是说,在孩子受到伤害时,家长就一定要做到一味淡定、理性,这不近人情也不合实际场景,只是那种恶意的、靠虚假信息来诬陷别人的做法,应该被摒弃。

关于体罚,在我国教育语境中,也一直存有争议,虽然教育部门已经提出,教师可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包括一定时间的罚跑、罚站等,但关于体罚的边界与定义,民间尚存在不同解释与认知。所以在此次事件中,涉事老师被通报批评、暂停职务,网上为其打抱不平者也不在少数。当地教育部门此举,不排除存在回应舆论压力的考量。

这就需要提醒,涉事教师虽已被处罚,但网络维权也绝不是煽动与表演。通过夸大、制造虚假信息,以夸张的方式吸引眼球、引发同情,完全变了味。更何况,当地警方通报这名家长还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这就可能已经触碰法律红线,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也不能有丝毫含糊。

关于体罚,教师与家长也一直以来都存在某种张力,其中牵涉师德、惩戒权以及家校双方之间的信任等因素。如何在保证教师合理惩戒权的同时避免惩戒滑向体罚,如何判定教师的惩戒是出于教育目的还是泄私愤,这些都是涉及校园教育的严肃命题,其尺度如何拿捏,对相关各方都是考验。

也正因此,当家长认为孩子受到不公对待时,也该拿出一种更成熟的心态来处理问题,要诉诸正常的投诉渠道与法律法规来维权,而不是以一种歇斯底里的方式,靠制造耸人听闻的谣言博取关注。这跟正常的网络维权有着本质区别。

归根结底,关于“教师体罚学生”,需置于理性框架内解决,任何靠谣言、靠制造“猛料”来维权的做法都只会消解维权的正当性。当然,这名家长为何在网络中长时间“控诉”四处博同情,其正常的投诉途径是否被堵塞,接下来当地也宜有更多回应。只有全面客观的调查与信息公开,才能更好地释疑。

□王言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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