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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又现培训班圈地上课:免费学轮滑就得买单高价鞋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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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免费学轮滑就得买单高价鞋

有市民近日向本报反映,在海淀区定慧公园的小广场上,出现一家自称“免费”的轮滑培训班。公园里是不允许进行盈利性活动的,这个培训班就称自己是免费教学,但孩子们要从培训班购置轮滑鞋,一双鞋竟高达3500元。

变相收费

培训班免费教学有猫腻

昨天下午5点,记者在现场看到,背着轮滑鞋的家长和孩子陆续来到定慧公园。公园里一个约三百平方米的小广场里,摆了一圈轮滑训练桩,七八个孩子正在其中穿梭滑行。没一会儿,穿着轮滑鞋的孩子增至20多人,整个小广场被不断快速滑行的身影占得满满当当。一位正在给孩子换鞋的家长说,他花了3000元让孩子在这家培训班学轮滑,已经学了很长时间。“现在人还算少,多的时候有三四十人。”孩子们到齐后,教练换上轮滑鞋,滑入场地开始正式训练,这片公共广场直至晚上7点,都是“轮滑专用场地”。

不仅广场被占,周边的休闲长椅和台阶也都成为了孩子们的“换鞋区”、鞋包的“存放区”和家长的“等候区”。一位来遛弯的老人停下来想找个座位休息,发现座椅都被占了,只好缓步离开。一位带孩子来打羽毛球的家长路过广场时,孩子兴奋地要冲上前去观看,家长赶紧将其拉住:“当心别被撞着了,咱们去找别的地方打球好不好?”

张女士也想让3岁的女儿学轮滑,但她入园时就在门口看到了公园禁止盈利性商业活动的规定。她十分纳闷:“开轮滑培训班不就和公园规定冲突了吗?”“我不收学费,免费教,你只要把孩子带来就行了。”教练解释说。听到“免费”,张女士心动了。然而,教练紧接着说:“不过你得在我这儿买轮滑鞋,直接带孩子来试穿就可以,鞋是现成的,什么型号都有。”

这时张女士才明白,所谓的“免费”只是个幌子。她犹豫着问:“一双鞋多少钱?”“3500元!我这是迈古牌的。”教练回答:“你买了鞋,我免费教。”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一双普通儿童轮滑鞋只有两三百元,而在迈古轮滑鞋旗舰店内,一双鞋的均价也只有400元至700元,远远低于3500元的价格。张女士无奈地叹了口气:“嘴上说不收学费,却把鞋卖这么贵,这不就是变相收学费吗!”

既然“免费”开班教轮滑,家长可以自己买鞋吗?对此,教练回答得十分干脆:“带鞋来我免费教,哪有这样的好事儿?如果自己带鞋,就交3000元学费。”

记者发现定慧公园大门处张贴着“根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及相关要求,禁止轮滑、捕鱼、烧烤等行为入园”的标志,立在门口的“游园须知”对入园游览做出了8条规定,其中第3条也明确写着:“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准在公园内进行盈利为目的的各项商业性活动。”

一位住在附近的跑友告诉记者,这个培训班少说也开了三四年。一开始是明确收费的,每个孩子3000元学费,后来由于公园禁止盈利性商业活动,培训班就打出“免费”的旗号,只收家长3500元的买鞋钱。可这样一来不仅没“免费”,反而更贵了。

屡禁不止

公园里圈地训练有市场

不只定慧公园存在培训班圈地开课的情况。早在今年4月,本报就曾曝光了海淀区长春健身园等公园内,培训班私自圈地,将公共空间变为自家的训练场。时隔四个月,记者再来探访时,刚一入园就看到了正在上课的培训班。

一位教练带着十来个孩子,在公园的跑道上来回做跑步练习。仅3米宽的跑道被培训班完全占据,遛弯经过的居民只能绕着走。跑步结束后,教练带孩子来到另一块场地跳绳。教练说,现在他们上的还是暑期培训课,有多个不同时段可供家长灵活选择,开学后也有相应的课程,孩子放学后或者周末都可以来上课。

记者发现,不论定慧公园还是长春健身园,圈地开班的培训机构都颇受欢迎。在长春健身园,短短几分钟,就有3位想要报名的家长先后向教练咨询上课时间、费用等问题。

一位家长坦言,公园里的培训班虽然不太正规,但胜在离家近,学费也便宜。“我只是想让孩子学着玩,所以这种培训班比较划算。”但更多的市民表示:“培训机构占了场地,不方便的是其他来遛弯的人。”

专家解读

公园不能开展盈利性活动

公园里可以圈地开班吗?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自豪说,公园的公益性决定了其较低的使用门槛,但绝不意味着没有使用原则和规范。根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公益性公园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供市民无偿使用,个人或机构占用公园等公共休闲场地进行收费培训的行为与公园公益性质相违背。圈地行为亦严重影响了其他市民对于公园公共区域的使用,导致公园难以发挥其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

同时,根据《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有符合经营项目要求的场地”、“有符合技术标准的设施、器材”。公园、社区等场地亦不符合上述要求。因此,公园公共区域不应当开展盈利性训练活动。

“对于部分培训者打着‘免费’旗号开展培训活动,但要求学员购买高额培训用具的行为,这实际是变相收取培训费,亦应当认定为盈利性活动。此外,培训班强行向学员出售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培训用具的行为还有可能侵犯消费者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张自豪说。

张自豪表示,个体或机构利用免费场地逐利,有损公共利益。“管理部门应当明令禁止盈利活动,市民发现此类情形可以向经营管理单位进行举报,对于变相收取培训费的经营行为亦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公园内的运动培训缺乏安全保护措施,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因此建议选择正规场馆、具有经营资质的培训机构。”实习记者 鹿艺佳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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