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教室私装监控 摄像头不是管理捷径

新京报
据报道,近日,长沙长郡斑马湖中学的一位学生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举报称,该校高一、高二等部分班级有“私装监控”的现象。“学生们的一举一动被无差别监视,使学生们时刻处于紧张、压抑的状态,影响学习效率和身心健康。”希望主管部门责令涉事教师拆除监控。
随后长沙望城区教育局表示,学校确实存在个别班级自行安装监控的情况。已责令未经学校批准、未征得家长和学生同意擅自安装监控的班级,立即拆除设备。
部分班主任在未经学校批准、未征得家长和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装监控,这已经涉嫌侵犯学生隐私了。根据民法典,学生享有隐私权、肖像权等;另外,根据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共监控拍摄的视频属于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都应符合相关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指出,公共监控系统应全面覆盖学校的重点部位,如学校大门、保安室、操场和其他公共活动区域等。2024年,教育部要求,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各校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然而,这些关于监控的规定,都未明确提到教室。
而在不少人眼中,监控确实有某些功效,在发生争执、纠纷时能更精准地还原现场,这成了私装监控的合理化理由。
但这种私装,副作用也是明显的。因为没有经过学校批准和协调,那么如何管理,谁有权调用,这些完全付诸阙如。这就给了部分老师极大的操作空间,几乎系于老师一人之手,学生的隐私保护几乎悬空了。
教室监控,还可能让学生始终处于一种“透明化”的环境之中,从而产生紧张感。教育本应是帮助学生成长为独立而健全的人,而不是在持续的紧张感里被动接受管理。在这种环境之下,学生和老师之间必然充满张力和不信任。
监控不该成为取代沟通与信任的“捷径”。真正健康的教育关系,应当建立在尊重与理解之上,而不是依靠摄像头的无所不在。老师若总想着用监控来解决管理问题,实际上也是在逃避教育应有的耐心和责任。□江城(媒体人)